管理条例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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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64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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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国家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保证完成各项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等任务的必备条件和物资基础。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科研等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应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同时,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要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行研制新型设备,不断扩充实验室研制仪器设备的能力,更好地为实验室各项工作服务。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以及当时财力的可能,分轻重缓急订出年度购置计划,报实验室主任会议批准。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论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实验室主任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2.自制仪器设备(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必须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予以验收入帐。

3.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订计划的主要依据。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如期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4.实验室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实现仪器设备的现代化科学管理。做到帐、物、卡、数据库相符,动态跟踪了解大型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5.实验室所有仪器实行分室管理,视情况开放使用。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校验,确保仪器正常运转。实验室所有大型仪器设备与设施均责任到人,其使用要严格遵守验收、登记制度,课题负责人填写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并在登记表上签字。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6.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对进口仪器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各项事宜,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索赔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7.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的精度和性能。

8.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须按各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9.所有仪器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便于使用者操作。凡对拟使用的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课题组组长或相关专家;任何使用者在使用任何仪器前必须首先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操作一定要严格遵守各仪器的操作规程,没有了解而强行操作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将视为违章作业,一切后果自负。用后切段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研究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仪器。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检修及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10.要重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使之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必须提出技术、效益和经济的合理性论证报告,须实验室主任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实施。

11.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益,逐步确定技术状况,进行经济技术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

12.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可能的前提下,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未经许可,专管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对外服务项目,否则,将对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13.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属人为原因造成积压和浪费的,应追查责任。

14.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核,由室主任批准后予以报废,并进行财务处理。

1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 ,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和经济上给予制裁。

16.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仪器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下次使用者,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课题组组长,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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