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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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19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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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也是全体人员工作和学习的场所,研究生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并遵守实验室的所有规章制度。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使实验室研究生培养工作更为完善,一方面保障在学硕士研究生得到完整的基础科研训练,在学博士研究生有稳定的科研环境,另一方面维护研究生导师的权益,以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多出成果,出好人才,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1.实验室的研究生享有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享有对实验室仪器及办公条件(主要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办公室等)的使用权。

2.实验室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多写科研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所发表的论文享受实验室论文的奖励津贴。对完成高水平科研工作、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积极参加室内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优秀研究生,实验室除给予适当奖励外,还将优先考虑推荐其国外学习、留校工作、进入实验室工作等。

3.研究生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因故缺勤必须向导师请假。

4.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实验室内学术活动,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要求进行阶段性工作汇报并作相应学术报告。

5.由于研究生科研内容已纳入导师的科研计划,为保证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实验室原则上不允许在学研究生科研期间准备GRE、TOEFL 等考试,否则实验室有权终止其对实验室仪器和办公条件的使用权。实验室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专心从事科学前沿研究。

6.研究生必须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仪器和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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