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立项原则:
省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项目的立项,应围绕加强和改善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使之能够代表我省最高科研水平,为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
申报实行“有限投入,重点突出”的原则,对所购仪器设备(软件)要求有较强的通用性和方向性,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 项目类别:
1、优先支持学科交叉的前沿课题研究所必需的设备;
2、通用性或基础性研究设备;
3、技术软件。
三、 申报资格:
凡涵盖以下四个领域研究方向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均可申报。
1、冶金二次资源的高附加值及精细化利用研究;
2、复合矿及冶金固废中低品位有价元素清洁分离与提取;
3、金属塑性成形新技术研究;
4、高品质钢冶炼与凝固过程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
四、 申报要求:
申报的设备(软件)不能与校现有共享设备(软件)和申报当年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报项目重复。
五、 申报办法:
1、申报者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并填写“冶金工程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基金申报表”;
2、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可随时申报,报申请表时请提交打印版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六、 评审与管理办法:
申请书经实验室主任会议讨论后决定是否立项。获准立项的设备(软件)项目负责人应签订“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责任书”并严格按照所审批的项目内容按时完成建设。对违规进行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实验室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冶金工程与资源综合利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