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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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则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文章作者: 浏览:4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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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答辩学位论文要求:外审论文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中单份的评阅意见不低于70分。

第二:若学位论文外审意见中评审专家明确说明“不同意答辩”或者评分在60分以下的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3个月,修改后再次外审,通过后方可答辩,二次外审费用自理。

第三:若外审平均分未达到75分,或单份低于70分的论文,至少修改1个月后经导师及硕士论文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再次外审,通过才予以答辩,二次外审费用自理。

第三:论文连续两次外审未达到答辩要求者,或外审2位专家意见都不同意答辩者,延期与下一届同期答辩。

第四:若二位外审专家意见中有一位不同意答辩,则需再外审一位专家,有二位外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则需再外审二位专家,二次外审费用自理。

第五:若答辩未通过,根据答辩委员会做出的论文修改和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论文至少修改6个月后,经导师及硕士论文审查小组同意,方可予以再次答辩,答辩费用自理。

第六:对于外审专家明确说明“修改后再审”的论文或者评分在65分以下的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1个月,修改后的论文再次送外审,二次外审费用自理。

第七:对于平均分达到75分且单份不低于70分的论文,若外审专家明确说明“修改后答辩”,则研究生应根据评审意见做出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由导师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按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提醒:请各位同学提前提交论文,否则根据文件要求,若外审不合格,延期的风险较大。

冶金重点实验室

2020年10月12日